單位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
單位因為經營不善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最終很有可能就破產倒閉了。但此時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不過也是可以提前解除的。這樣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也要對勞動者作出一定的賠償才行,這是法律中有明確規定的。那麼單位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是什麼呢?現在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單位倒閉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
公司破產,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是補償員工應得收入。
員工應得 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户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哪些情況企業能解除勞動合同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根據勞動法和深圳市有關勞動法規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員工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辭退職工都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在單位需要裁員或者破產倒閉的情況下,雖然提前解除了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但為了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要求對勞動者作出相應的賠償。更多這方面的內容,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
-
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具體的規定
律師解析: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具體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經一方當事人單方面依法行使勞動合同的解除權,雙方的勞動合同也可被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違法保密協議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公司和負有保密義務的簽訂保密協議時,是有償簽訂的,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沒有約定的,按工資的30%支付。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後,勞動者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支付。沒有約定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
-
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