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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怎樣維權?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怎樣維權?

勞動者到任何單位工作都應該在單位不籤合同的情況下主動提出要求用勞動合同的方式規範二者的關係,因為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發生糾紛會對勞動者損害很大,但現實中能夠確實得到勞動合同的人卻不多,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怎樣維權?

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怎樣維權?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時老闆拒絕支付工資的,有以下幾種解決途徑:

1、與老闆協商解決;

2、到當地勞動局內設機構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之,沒有勞動合同而被單位侵權的勞動者也不需要過於慌張並且擔憂自己的損失不能挽救,國家對處於劣勢的勞動者會予以偏向性的保護而專門提供了維權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