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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1、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沒有規定,只有最低不少於2年的規定。
2、勞動者被派遣到的工作單位是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是用人單位。所以無論勞動者在工作單位(用工單位)幹多久,都不會“轉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單位是不會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勞動者已經與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