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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社保購買了屬於違法行為嗎

一、未籤勞動合同社保購買了屬於違法行為

未籤勞動合同社保購買了屬於違法行為嗎

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社保購買從實際用工之日起開始,而不是勞動合同簽定日。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未籤勞動合同被辭退後會有什麼補償

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

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不再限定補償年限(12年)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裏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勞動合同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最基本的保護,又是對兩者的一種約束,不管在哪裏工作,都要簽訂一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犯法行為,不但要接受行政上的處罰,還要接受實際上的金錢處罰,要賠償勞動者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