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在我們工作生活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都是理所應當的,那麼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呢?法律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員工在進入公司之後,都沒有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知道公司什麼時候會跟自己簽訂,具體大家可以瞭解一下。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要求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相關知識——勞動合同的特徵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1、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總的來説,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就應當向勞動部門舉報,或者向公司説明,如果還沒有簽訂,就可以用手中的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權利。那麼員工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就解決了,其實在生活中這樣的問題還有很多,我們需要了解自己所應當獲得權力以防不法商家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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