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勞動合同期限怎麼簽訂?
一、對於勞動合同期限怎麼簽訂?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第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第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期限就可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年數,一般期限到了那麼就需要由雙方在進行續簽,而這個決定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從而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只要合同的期限一約定好,那麼就要注意到期的日子,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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