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工傷是指公司員工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發生的傷害。工傷可以收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因為工傷住院治療期間,如果勞動合同期滿。此時企業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
1.如果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是工傷,並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但是一般認為,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可以認為在醫療期滿後,合同自動終止。
具體來説,在勞動者工傷結果鑑定出來之前,公司是不能跟勞動者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勞動者主動申請離職的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鑑定結果已經出來,公司要跟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傷殘醫療補助金,還有就業補助金,具體的支付標準是根據勞動者的傷殘等級來定的。
勞動者的傷殘等級:
1.如果是7級到10級的話,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就自動解除,或者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時,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就解除;
2.如果傷殘等級是5級到6級的話,勞動合同期滿,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不會解除,只能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1級到4級的話,不管是單位還是勞動者,都不能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説即使合同到期的,雙方的勞動關係,還是沒有解除。
4.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所以説發生工傷以後,鑑定結果出來之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並不因為和勞動合同期滿自動解除。等結果出來以後,是否解除勞動關係,需要看勞動者的傷殘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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