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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工資怎麼處理不發工資怎麼辦?

我們知道,員工與公司之間是有合同的關係,這是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但是合同到期工資怎麼處理不發工資怎麼辦?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法規定,如果合同到期,員工的工資不發,員工可以到相應的部門進行合法仲裁,來維護個人權益,具體的我們看下文。

合同到期工資怎麼處理不發工資怎麼辦?

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勞動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單位返還拖欠的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下皆屬於違法行為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且如果員工的工資在等到期的時候並沒有領取,或者公司並沒有按時發放給員工工資,那麼員工就可以適當的仲裁公司,來維護個人的權利了,以上的內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