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需要哪些證據?
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在維權前應注意收集的主要證據: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它包括工作許可或工作卡加蓋公章的(最好),工具與公司名稱、個人納税證書打印和蓋章的地方税務局,臨時居住證的員工,時間和出勤記錄,社會保險支付記錄最好是如果你可以嘗試獲得一個證書直接工資欠款單位,如工作訂單,一個同事的年代的證詞(那些已經離開了工作),薪資卡交易記錄,一張工資單,或者公司負責人的錄像。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一般可以證明勞動關係並提出相應的索賠要求,即具體的工資構成、拖欠事實、拖欠金額一般由用人單位證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勞動者的工資支付金額和支付時間、收款人姓名和簽字,並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勞動者提出履行勞動義務的證據並要求補發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不能提供證據的,應當認定工資尚未支付的事實,支持勞動者的要求。法律依據:《勞動法第9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工人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和賠償可能要求:(1)隱瞞或不合理的欠款的工人的工資;(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工資的;(四)不遵守本法規定的,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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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的解決有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解決勞動爭議的流程包括: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友好協商;2、要求工會或第三人共同協商;3、協商不成的,依法請求調解組織來調解;4、調解不成功的,則及時提請勞動仲裁;5、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則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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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批可以找勞動局嗎
律師解析:是可以找勞動局的,如果勞動者按照正常流程辭職,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的,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辭職即可,轉正後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前提是要在辭職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公司交辭職報告,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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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間公司將員工辭退可以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病假期間公司將員工不可以辭退,但是病假期間如果員工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則公司將員工辭退是可以的。如果員工沒有重大過錯,則公司一般不能以裁員或者無過錯性辭退的方式與病假期間的員工解約。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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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太多被辭退是否有補償?
律師解析:勞動者遲到太多被辭退,用人單位一般是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是沒有補償的。對於員工的遲到辭退行為,應遵循”多次溝通“原則。對遲到員工進行多次溝通、教育及培訓,並留存文字、書面、視頻等證據。根據這樣的流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