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關於取消工人身份
我國不同部門具備不同的行政職能,其中幹部管理等方面由人事組織部門負責,工人管理及社會勞動保障等方面由勞動部門負責。目前身份仍是影響我國人才流動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具備明確身份的人員還不能隨意流動。
幹部身份是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僅在一些情況下還有用,比如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和此有關。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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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多久公司有權按曠工辭退?
律師解析: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曠工多長時間可以辭退。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職工曠工本身就是違反了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但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並非職工一開始曠工就辭退職工,而是在職工連續曠工三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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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擅自離職,可以不發工資嗎?
律師解析:員工擅自離職的,單位不能扣發尚未發放的工資,但單位能夠舉證證明員工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員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自離,即自動離職,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有的職工因辭職未準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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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如何界定?
律師解析:1、用工主體。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統稱用人單位)主要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勞務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範圍則更為廣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2、主體雙方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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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人員能否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兼職人員也可以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如果兼職人員與用人單位均具有法定的主體資格,且雙方依法用工的,可以構成合法的勞動關係;但是勞動者在完成一個單位的任務時不能嚴重另一個單位的任務進度,否則另一個單位可以依法辭退該員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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