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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未成年工能幹什麼

勞動法規定的未成年工能幹什麼

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等法律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明確的規定了未成年工可以從事什麼職業,未成年工能幹什麼等事情。同時還規定了未成年身體健康收到侵害的時候嚴禁從事的行業。用人單位必須要嚴格的遵守有關規定,否則有關部門可以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等處罰。

一、未成年工能幹什麼

未成年工是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勞動者。是勞動法的主體,享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滿16週歲,不能成為勞動法的主體。《勞動法》第15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未成年工不能做什麼?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以下範圍的勞動:

(一)《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接塵作業;

(二)《有毒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有毒作業;

(三)《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四)《冷水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冷水作業;

(五)《高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高温作業;

(六)《低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的低温作業;

(七)《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八)礦山井下及礦山地面採石作業;

(九)森林業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業;

(十)工作場所接觸放射性物質的作業;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學性燒傷和熱燒傷等危險性大的作業;

(十二)地質勘探和資源勘探的野外作業;

(十三)潛水、涵洞、涵道作業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業(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連續負重每小時在六次以上並每次超過二十公斤,間斷負重每次超過二十五公斤的作業;

(十五)使用鑿巖機、搗固機、氣鎬、氣鏟、鉚釘機、電錘的作業;

(十六)工作中需要長時間保持低頭、彎腰、上舉、下蹲等強迫體位和動作頻率每分鐘大於五十次的流水線作業;

(十七)鍋爐司爐。

三、患有疾病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什麼崗位的工作?

未成年工患有某種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殘疾型)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以下範圍的勞動:

(一)《高處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一級以上的高處作業;

(二)《低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低温作業;

(三)《高温作業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二級以上的高温作業;

(四)《體力勞動強度分級》國家標準中第三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五)接觸鉛、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過敏反應的作業。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未成年工能幹什麼主要由上述幾種,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行業雖然不完全限制使用未成年工,但是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從事重體力勞動和對身體健康有害的勞動,如果未成年的健康受到影響,需要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這些都是處於對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考慮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