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證與失業證有什麼區別
勞動關係2.6W
律師解析:下崗證與失業證的區別主要是:
1、性質不同:下崗證是證明不在企業實際工作,自謀職業,但是人事關係等還繼續在企業保留的證明,而失業證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脱離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證明;
2、作用不同:領取下崗證的還和原單位有勞動關係,一般不會選擇再就業。而失業證證明企業解除了勞動人事關係,變成“自由人”,可以跟其他企業再簽訂勞動合同,重新就業,或者可以領取失業金。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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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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