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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名譽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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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名譽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
損害賠償的侵權損害

綜述


建設領域的行業大都與千家萬户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如房屋建造、煤氣維修、市政管理,其中有一些屬於“高危險”行業,從事這些“高危險”行業的工作時,如果稍不注意,就很可能侵犯到他人的生命、健康、身體權。除此之外,如道路交通事故,過錯醫療行為等也是常見的侵權損害類型。一旦發生侵權損害情況,侵權人應當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就醫治療支付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費、必要的營養費7項。


因傷致殘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6項。


死亡


賠償義務人除應根據搶救治療情況支出的第1項所列費用外,還應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等費用。


計算方法


在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的計算上,我國制定的總原則是:具體損失採取“差額賠償”,抽象損失採取“定型化賠償”。“具體損失”就是:受害人實際支出的費用或實際減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換價值計算的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而“抽象損失”則是:因勞動能力喪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評價的未來收入損失。如:對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死亡補償費採取定型化賠償,設定固有的標準和期限。


此外,對賠償金的支付採取一次性賠償和定期賠償兩種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賠償為原則,定期賠償為補充。其中,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賠償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超過原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權利人仍沒好,其可以申請法院根據情況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5~10年。


在我國航班取消賠償標準2018年是保額乘客自選的,現在世面大多數以延誤2小時以上為賠付標準,賠付金額在200元到1000元不等。航空延誤險一般是由航空公司和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產品,還有就是銀行信用卡部門和保險工作合作推出。相關法律條例針對損害賠償的明細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