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存在2個勞動關係可以嗎
眾所周知,員工入職後要與企業確定勞動關係,並且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也存在有人同時兼職兩份工作的情況,如果都確定勞動關係,個人就擁有了兩個勞動關係。那麼一人存在2個勞動關係可以嗎?下面的文章中本站小編將帶來與問題相關的內容的具體介紹。
一、一人存在2個勞動關係可以嗎
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法律並不禁止勞動者在不影響本職工作並未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前提下從事兼職工作,故在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勞動者也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雙重勞動關係。
二、相關法律規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上文對勞動關係等相關知識的介紹,想必大家對勞動關係的相關法律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那麼一人存在2個勞動關係可以嗎?一個人是可以存在兩個勞動關係的,但是按照法律規定,一個人不能同時簽署兩份勞動合同,雖然可以同時擁有兩個勞動關係,但是也是在不損害用人單位利益的情況下。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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