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辭職必須提前30天嗎
一、勞動法辭職必須提前30天嗎
《勞動法》已經失效了,現在適用的是《民典法》,辭職不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
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辭職的情形有什麼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
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辭職書的寫法
(一)標題 在第一行中間寫“辭職書”三個字,或寫“辭去×××工作”等字樣。
(二)稱謂 在第二行頂格寫任職單位負責人姓名。
(三)正文 寫明辭職的原因,辭去什麼職務,什麼工作。
(四)結語 在正文後面寫表示歉意的語句。
(五)署名、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寫具體的年、月、日。
辭職書注意
1、理由要充分、可信。寫辭職書,一定要充分考慮辭職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陳述理由的文字應扼要,不必展開。
2、措辭要委婉、懇切。用委婉、懇切的言詞來表明辭職的誠意。
一般情況下員工離職都是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有特殊情況的是不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的。但是還是需要告知公司離職,因為公司需要提前準備員工的離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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