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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加班超過4小時怎麼算

每天加班4個小時,按小時支付加班工資或者補休。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加班超過4小時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