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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飯店捱打法律會怎樣處罰

童工飯店捱打法律會怎樣處罰

除了一些大城市外,在某些偏僻人跡較少的地方會有使用童工的現象,這些使用童工的非法商人為了謀取利益,明知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童工,不但有知法犯法的現象,而且還有出現童工飯店捱打的現象,那麼關於這些現象法律會給出怎樣的處罰以保護未成年人呢,接下來通過下文來了解。

一、使用童工並毆打

使用童工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毆打童工情形嚴重的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可知,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禁止的標準給予處罰。

關於毆打童工的法律規定在《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是這樣規定的,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使用童工罰款

《勞動法》規定: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户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最後,兒童是祖國未來的花朵,需要在我們的關懷下健康成長,希望大家能多一份關愛。如果見到有使用童工並且有童工飯店捱打的情況,請及時向派出所或勞保局等相關部門舉報,只要是使用童工更別説毆打童工都是會受到法律嚴厲的懲罰的,所以,切勿知法犯法。關愛兒童,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