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國定加班是最低工資嗎?

一、國定加班是最低工資嗎?

國定加班是最低工資嗎?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1、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因為加班費仲裁誰承擔舉證責任?

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但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用人單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考勤記錄是記載勞動者出勤情況的重要憑證,對勞動者來説,能記錄他們加班的情況,有利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對單位來説,能記錄勞動者的出勤情況,是否正常出勤,是否無故缺勤,是否遲到早退,是否安排補休,是否安排年休假等。工資支付憑證則是判斷勞動者工資標準及用人單位是否足額支付工資的重要證據。在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就加班工資、年休假情況,以及用人單位以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解除等爭議中,均可能涉及考勤記錄及工資支付憑證的舉證。

綜上所述,不少公司都會在忙碌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在週末加班需要給雙倍工資作為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要根據員工合同中規定的工資,不能按當地的最低工資,否則就會導致少發加班工資的情況,侵犯員工的利益。即便合同中沒寫清,也應當按照實發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