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經濟補償金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否包括

經濟補償金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否包括

一、經濟補償金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否包括?

經濟補償金包括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平時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者的應得工資計算,而不是按照實得工資計算。應得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車貼飯貼房帖等各種補貼、加班費、提成,而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税都是從這些工資總額中扣掉的,當然應當計算到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中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養老保險的意義

1、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分散保險責任,適應我國向老齡化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我國人口快速老齡化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隨着人口的老齡化,我國養老保險費用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鋭。採用提高企業繳費比例的辦法,來解決由人口快速老齡化帶來的沉重財政負擔是行不通的。

可行的途經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可能性出發,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分散養老保險責任,將統一的工資替代率降下來。國家只為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進一步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則要通過補充保險制度去解決。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是在尋求養老保險新對策的情勢下應運而生的,它作為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着分散養老保險責任的重要作用。

2、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基本養老保險金支付壓力,保障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由於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建立較晚,基本養老保險累積資金不足,近年來收支缺口逐年擴大,挪用個人賬户資金髮放養老金造成個人賬户空賬運轉。再加上養老金替代率居高不下,國家仍難以負擔如此沉重的養老金支付壓力。

所以國家必將繼續堅持“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自社會保障基本原則,逐步降低基本養老金替代率,減輕財政負擔。與此同時,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能夠健全社保體系,彌補基本替代率降低帶來的缺陷,提高社會整體養老金替代率水平,實現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

3、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有利於完善企業員工福利保障體系,增強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隨着中國加入WTO後大量外企進入中國市場,人才競爭更加激烈,如何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併為我所用,成為國內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和現實難題。

面對低水平的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完善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補充養老保險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種有效工具,有助於吸引優秀人才,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鼓勵和約束員工為公司長期效力,增強企業穩定性,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所以在意外事故或者勞動合同糾紛案例當中,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話都是應該把社保計算進去的,並且也不只包括養老保險金的個人部分,每個月,工資要被扣除掉社保的這一部分都是要計算進去的。此外,意外傷害事故中經濟補償金應該按照個人所得税扣除之前的標準予以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