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保障

經濟補償金計算包括哪些收入

經濟補償金計算包括哪些收入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並且是按照員工應得工資計算。但是,有些員工應得工資並不固定,比如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並且工資還由獎金、津貼等組成,所以,計算經濟補償金必須先確定包括哪些收入。

實際中,經濟補償金計算根據以下處理:

首先,按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

其次,員工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等貨幣性收入。

最後,以下收入不納入經濟補償金範圍:

1、勞動保護費用,比如工服、解暑飲料費用等;

2、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確定經濟補償金計算的範圍後,公司要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計算:

1、工作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

2、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實,在實際中有些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是按法律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比如以員工固定工資計算,那麼即屬於侵犯員工的利益。如果涉及的員工人數較多,經濟補償金數額較大,建議可以及時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