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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加班工資怎麼辦?

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的勞動糾紛都是用人單位沒有按時支付工資引起的。很多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往往無計可施,因此,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維護。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應對用人單位拖欠加班工資的有關對策問題。

用人單位拖欠加班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加班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係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為準。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相關對策問題。關於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具體情形比較多也比較複雜。如果你需要了解有關勞動者權益的其他問題歡迎諮詢本站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