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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怎麼辦?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是通過勞動監察主張賠償金;二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主張經濟補償金。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依法、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專業勞動糾紛律師認為,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包括下述幾種情形:

1、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的工資;

3、用人單位拖欠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4、用人單位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在這些情形下,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通過勞動監察主張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②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④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主張經濟補償金。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需要説明的是,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並不當然廢止,但是現實中有些地區允許勞動者選擇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定,有些地區則只能通過勞動保障監察來主張賠償金。因此在實踐中,勞動者還要根據所在當地的政策或者尺度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要是你所在的用人單位故意拖欠你的工資的話,那麼大概也就沒有協商的餘地了。此時,勞動者可以通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如果還不得到解決,那麼還能申請勞動仲裁。必要時,可以委託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