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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加班工資能用來考核嗎?

一、加班工資能用來考核嗎?

員工的加班工資能用來考核嗎?

考核獎和加班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主要是基於考核制度,乾的好拿的多,乾的差拿的少,加班費是勞動者正常工作之外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的費用,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考核獎就是單位對職工的業績、成績、作業等進行評定和考察。根據考核等級的順序進行獎勵。各個單位不同,考核的項目不同、獎勵也不相同,是單位自己規定的考核制度,加班費,是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獲得的報酬,是國家規定的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單位不給加班費受到什麼處罰?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三、加班工資基數怎麼確定?

1、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綜上所述,有些企業經常安排員工加班幹活,根據加班時間,企業支付加班工資。企業不能以員工加班來當做績效考核,支付績效獎金而不給加班工資,兩者不可混淆。企業考核是根據規章制度進行的,加班工資則是勞動法中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