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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該怎麼給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國慶節的時候用人單位是需要給本單位員工放假7天的。但在國慶期間,也有可能因為一些意外的情況,而需要安排員工加班。此時雖然法院允許單位這樣做,但同時也規定了單位需要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那麼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該怎麼給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該怎麼給

一、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該怎麼給

“節假日可領取三倍日工資,休息日可選擇給予補休或雙倍日工資。”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當天加班,單位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具體的還要以當年人社部安排為準,因為會存在多個節假日連體的情況。如2020年國慶。

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其他情況,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二、加班工資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雖然大家都知道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需要支付3倍工資,但這也是有要求的,而不是法定節假日所有放假的時間內加班都需要支付三倍工資。而具體國慶期間加班工資該怎麼給,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標籤:加班 國慶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