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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加班工工資怎麼算?

一、週末加班工工資怎麼算?

週末加班工工資怎麼算?

百分之二百來進行計算;

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規定中, 明確將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説,正常情況下,勞動者在休息日是沒有工資的,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所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加班,應該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正常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而不能認為另外100% 的加班工資已經包括在正常發放的工資之中,因此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週六、週日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計算方式

1、包工時

包工時方式是用人單位每月固定支付員工極限加班費的方式,法定極限加班工時36小時/月,其超出部分不計算其內(註明: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則不再另算)。用人單位採用包工時方式是由於工作量使工作時長不可控因素而所致,以此保證工作項目的完成進度,通常員工加班工時都會不低於法定加班工時。

2、非包工時

非包工時方式是用人單位每月依照員工實際加班工時支付加班費的方式,法定極限加班工時36小時/月,其超出部分不計算其內。用人單位採用包工時方式是由於工作量使工作時長可控因素所致,通常員工加班工時不高於法定極限加班工時36小時/月。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是屬於勞動法所允許的行為,而且加班也會產生相應的加班費,但對於不同的加班情形所產生的加班費用就會不一樣,所以,作為勞動者在進行加班的時候,用人單位要按實際的情況來進行支付加班的費用,這樣才不會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