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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能再轉換債券麼?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能再轉換債券麼?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能再轉換債券麼?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價值是什麼?

1、可轉換公司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公司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優點是什麼?

1、對股份公司來説,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在股票市場低迷時籌集到所需的資金;可以減少外匯風險,還可以通討債券與股票的轉換,優化資本結構;甚至可獲取轉換的溢價收入。

2、對投資者來説,投資者購買可轉換債券,可以使手上的投資工具變得更加靈活,投資的選擇餘地也變得更加寬闊,如投資者既可持有該債券,獲取債息,也可在債市上轉手,既可以在一定條件下換成股票,獲取股息,紅利,也可以在股市上買賣賺取差價。因此,該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由此可見,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操作方式來看,其允許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將債券轉為股票,但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股票後能再轉換債券是不行的。也就是説只能單向轉換,不能逆向轉換。購買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好處很多,對於投資者而言,投資手段更加靈活,選擇投資產品的餘地也更加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