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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是什麼樣的?

社保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是什麼樣的?

如果勞動者在工作的時候由於一些原因導致自己的人身受到了傷害的話,那麼是可以申請相應的工傷保險的,但是如果想要申請工傷保險的話,是需要到相關的部門進行相應的工傷認定的,但是進行工傷認定的話時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那麼社保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是什麼樣的?

一、政策規定的工傷認定時間

1、工傷認定申請時間:30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

2、工傷認定審核時間: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

二、工傷認定申請時間相關政策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此期限將喪失被認定為工傷的權利。

三、工傷認定審核時間政策規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一般來説當事人需要在受傷之後的30天以內到相關的部門進行工傷的認定,當然對於一些康復的比較慢不適宜移動的情況的話,進行工傷認定的時間也是可以放寬到一年之內的,而且在當事人申請之後一般60天就可以得到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