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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後,如果想申報工傷認定的,該怎麼申報,對於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有哪些呢?為了避免在認定工傷的過程中出現對自己不利的情形,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要注意什麼?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一、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有哪些?

(一)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書》複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後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屬於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

(2)屬於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3)屬於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

(4)屬於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並由勞動關係所在單位申報並提交勞動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

(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託證明、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後,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並報送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範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二、申報工傷認定要注意什麼?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 :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隻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過錯: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 。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工傷職工在申報工傷認定時,要注意很多問題,首先就要了解清楚工傷認定的申報程序是怎樣的。當然此時也離不開工傷證據的收集。只有您提交的證據能夠充分證明您的受傷情形屬於法律規定的工傷情形,相關機構才可能會將其認定為工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標籤:申報 工傷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