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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過期如何起訴?

工傷認定過期如何起訴?

員工在企業工作期間,企業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之後,可以憑藉工傷認定的確認書申請工傷賠償。不過工傷認定是有時限要求的,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或員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超過期限,勞動保障部門就不再受理工傷認定。那工傷認定過期如何起訴?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工傷認定過期如何起訴 ?

第一、如未簽訂勞動合同,可按照僱員受害賠償糾紛直接向法院起訴,具體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以上賠償項目的計算是有具體標準的,同時還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質、工作收入等情況才可以確定,建議你委託律師詳細計算賠償數額。

第二、如與單位有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走工傷賠償道路,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作出後再申請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然後根據傷殘級別要求賠償一次性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

二、如何認定員工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工傷待遇有哪些?

職工因工傷或職業病所需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需住院治療的,按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在工資、工傷津貼、傷殘撫卹金、補助金等方面分別享受法律規定的不同待遇。受害人及其親屬可以憑據工傷決定和傷殘等級鑑定,要求用人單位根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和受害人可以在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協商解決。另外,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因工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工傷事故發生之後的30天內提出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申請,員工也可以自行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但這個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如果超過工傷認定期限而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的,員工可以將用人單位起訴至法院,要求用人單位賠償自己的工傷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