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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傷單位可以辭退嗎

我國制定了大量的勞動法律法規,用來保護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工傷權益,但工傷職工是否可以辭退,在此不能一概而論。

有工傷單位可以辭退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工傷職工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外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條款也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由此可知,在工傷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仍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我們對上述兩種情況進行總結如下:

1、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必須保障工傷職工的基本權益,堅決不能辭退;

2、工傷職工如果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也不能單方辭退。

上述兩項規定,也並非工傷職工的免死金牌,成為工傷職工不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的理由和藉口,如工傷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仍可以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制度約定,對其做出辭退處理。

標籤:工傷 單位 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