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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工傷鑑定結果存在異議怎麼辦?

一、如果對工傷鑑定結果存在異議怎麼辦?

如果對工傷鑑定結果存在異議怎麼辦?

在拿到認定書之後,若對鑑定結果存在異議,可以在半個月內提出異議,申請再次進行工傷認定,但是一般來説,若鑑定機構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鑑定,且申請再次鑑定的當事人沒有新的證據,再次進行鑑定的請求是不會得到批准的。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申請工傷認定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申請工傷認定者只需要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的過程。申請工傷認定,一般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和診斷證明等材料。

三、工傷認定結果時間是多久?

申請工傷認定之後,多長時間能有結果呢?申請工傷認定後,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受理,向用人單位送達舉證通知書,進行調查,並在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作出職業病診斷或鑑定的,可以不經過調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鑑定是由工傷部門來實施此行為,對於鑑定的結果如果一方不同意的話,那麼是可以再次提出鑑定,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理由,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自己來進行保護,只要有不合理的地方就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標籤:異議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