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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該怎麼辦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1.8W
對交通事故的檢驗、鑑定結果有異議的,當事人可以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鑑定事項,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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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內踝骨骨折傷殘鑑定哪個時候做
鑑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交通事故導致內踝骨骨折做傷殘鑑定的時間應該是醫療終結之後的15天之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鑑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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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三期鑑定需多長時間出結果
交通事故三期鑑定一般是30天就能出鑑定結果。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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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一般需什麼時間開始做
一般是傷情穩定以後三個月內,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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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麼鑑定傷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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