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做對自己有利?
勞動合同簽訂之後,用人單位是會為自己的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這樣在職工發生工傷的時候職工可以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並且也可以獲得賠償,如果企業沒有位勞動者繳交工傷保險的,需要自己承擔賠償,關於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做對自己有利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有關的規定。
一、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做對自己有利?
主體及相互間關係不同。工傷發生在勞動關係中,也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公傷發生在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之間,這種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帶有行政屬性。
確定待遇的依據不同。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公傷待遇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能否參加工傷保險待遇不同。工傷可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傷不可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是享受相關的公傷待遇。
待遇支付主體不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公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
爭議解決途徑不同。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解決。對單位公傷待遇有異議的,只能先通過人事爭議仲裁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工傷出院多久去做工傷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工傷鑑定的條件是: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和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工傷鑑定。
2、工傷鑑定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請了工傷認定的,工傷鑑定一般都會受理,當然也不能拖太長時間,以至於都無法鑑定出傷情是否因為此次工傷導致的。
綜上所述,關於工傷鑑定什麼時候做對自己有利小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工傷的認定需要考慮受到的傷害是否是在工作的時間工作的地點形成的,是不是因為工作任務而形成的,所以一旦認定為工傷了是可以進行申請認定和獲得賠償的,大家平時可以多多瞭解這方面的規定。
-
工傷鑑定標準九級賠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工傷傷殘等級如果是十級的相對於一級傷殘來説是最輕微的傷殘。那麼關於工傷鑑定標準九級賠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根據規定,工傷保險條例,九級的傷殘賠償當事人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九個月的傷殘補助金,還有其他的賠償費用。一、工傷鑑定標準九級賠償根據《工傷保險...
-
工傷鑑定多斤出結果,有什麼規定?
很多職工對工傷保險的規定了解不多,大家自己平時一定要多瞭解相關的規定,因為只要瞭解過了才能在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不慌亂,關於工傷鑑定多斤出結果很多人在問,其實這些在工傷保險的法律當中都有規定,接下來讓小編告訴大家工傷鑑定的時間和有哪些流程。一、工傷鑑定...
-
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
一、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離職後進行工傷鑑定,顯然是有用的。職工工傷辭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可以根據鑑定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待遇。如果在職時繳納了工傷保險的,那麼,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
-
懷化工傷鑑定在什麼地方?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繳納工傷保險之後,在工作過程中因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的,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申請工傷賠償的前提是經過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的工傷認定,而申請工傷賠償的主要依據就是勞動能力鑑定的最終結論,經過鑑定後的傷殘等級越高,工傷職工可以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