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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做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自己做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一、自己做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勞動者要申請工傷鑑定,必須先領取到工傷認定,然後在病情穩定或者出院時到設區市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通常是將申請鑑定的資料交給所在地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申請,然後傷者接通知到指定醫院做檢查,最後回家等待鑑定結論),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

2、工傷認定書;

3、醫療終結證明或者醫生診斷證明;

4、被鑑定人身份證複印件;

5、被鑑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報告等材料。

二、工傷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衞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説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鑑定委員會;

3、勞動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鑑定,並把鑑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衞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鑑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併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將鑑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鑑定的職工。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需要申請者本人提交的這些材料,必然都是會影響到工傷鑑定的結果的,可能,以上給大家提供的這些工傷鑑定需要的材料也並不是特別的完整,就算材料不齊全的也會給予申請者本人一定的時日再補充材料。當然,最關鍵的還是要注意,工傷鑑定是要視情況再申請的。

標籤:工傷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