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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司法鑑定申請如何規定的?

一、工傷司法鑑定申請如何規定的?

工傷司法鑑定申請如何規定的?

工傷造成勞動者傷殘的,不需要申請司法鑑定,而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發生工傷,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評級,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賠償包括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傷需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請的,申請時需帶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比如廠牌,工資條,銀行的工資發放記錄等,還需帶好本人的身份證,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打印)、住院時的住院記錄及出院小結等(用人單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去醫院要求複印並加蓋醫院公章的)。

二、工傷申請鑑定步驟是什麼?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綜上所述,勞動者發生工傷造成人身傷害的,首先需要去專門的工傷鑑定部門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並根據工傷鑑定結果依法確定相應賠償標準,司法鑑定中心不可以直接進行工傷的傷殘鑑定,但是如果存在爭議糾紛進行訴訟時,司法鑑定機關會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標籤:工傷 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