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傷鑑定
對於高危工作來説,工傷的發生頻率是非常之大的。有的一年一次工傷,有的一年多次。那麼只要是工傷,就能進行工傷鑑定嗎?工傷鑑定需要滿足怎樣的情況?而在一年內多次造成工傷,是否可以多次工傷鑑定?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傷鑑定
根據相關規定,一年內對此工傷,一年可以多次工傷鑑定。
二、一年受兩次工傷,能全部工傷鑑定嗎?
可以分別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傷殘等級鑑定,最後根據上傷殘等級申請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四十五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申請工傷鑑定,不僅僅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提交相關的證件資料,同時也需要滿足工傷的基本要件。不管受到多上次的工傷,其只要滿足申請工傷鑑定的條件,是可以多次工傷鑑定的。因此遇到此類問題,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是非常重要的。
-
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流程是怎樣的?
如今安全事故是威脅工人身心健康的一大因素,工人在崗位上受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屬於工傷的範圍。一般情況下,單位會為其申報工傷鑑定,如果傷情不復雜的話,最長兩個月也可以拿到鑑定書。那麼,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流程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的這篇文章。一...
-
職工傷殘在哪兒鑑定2021
一、職工傷殘在哪兒鑑定工傷傷殘鑑定在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委託的醫務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受傷職工及時申請傷殘鑑定。如果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發現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同時...
-
怎麼做工傷鑑定是合法的?
一、怎麼做工傷鑑定是合法的?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
工傷鑑定一般可以延遲多少時間?
工傷鑑定一般可以延遲多少時間?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傷殘鑑定跟勞動者治療沒有影響,因為傷殘鑑定是根據勞動者當時受傷時第一次入院的病歷和暫時的康復情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