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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温費發放標準2023是什麼?

湖北高温費發放標準2023是什麼?

一、湖北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湖北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温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 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二、發放高温補貼的要求有什麼?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温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廳裏備案。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温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本廳,本廳會同安監、衞計、工會等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温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温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在湖北省,勞動者在高温條件下工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高温補貼。高温補貼的具體標準要結合本地實際來確定,沒有明確的法律要求,高温補貼應該按月發放,要和工資一起發到勞動者手裏。

標籤:湖北 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