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應該怎麼才可拿到經濟補償金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2.4W
律師解析:因單位有過錯行為導致員工離職的,員工能向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等等。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等等。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與員工忘記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律師解析:公司與員工忘記續簽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的三十日內補籤。根據法律規定,若因忘記續簽而被辭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職工在本單位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
-
企業員工工資被拖欠的維權方法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企業員工的工資被拖欠,有下列維權方法:1、員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2、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3、向企業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或者與企業協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
-
女職工產假工資該怎麼算
律師解析: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產假工資按照其產假前的工資標準來算,由單位支付;如果單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則沒有產假工資,但是生育保險基金會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按照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來計算。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
-
合同到期了,沒有續簽能咋樣辦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標準是: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如果是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話,則按1年計算,在時間上不滿六個月的,則按照半個月的工資計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