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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的區別

1、崗位工資是指以崗位權利、責任、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技能、重要性(對產品關鍵度、質、量)、安全係數等評價要素確定的崗位係數為支付工資報酬的根據,工資多少以崗位為轉移,崗位成為發放工資的唯一或主要標準的一種工資支付制度。
崗位工資制是按照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不同崗位確定工資,並根據職工完成規定的崗位職責情況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制度。崗位工資標準是根據各崗位的技術高低、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等因素確定的。它是將勞動組織和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一般是一個崗位一個工資標準,有技術業務熟練程度差別的崗位,則採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薪級工資標準由相應的“薪級”確定,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對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而“薪級”需要由“不同級別的崗位上的具體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兩個信息確定。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