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節假福利 > 年假

年假計算方法是什麼,未休年假的工資如何計算?

年假2.42W

 即便是剛剛來公司,即便是隻為公司服務了很短的時間,作為在職員工來説,作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來説,都是擁有休年假的福利的,當然,具體情況中,也有可能因為一些因素導致員工沒有享受這個福利。那麼最新年假計算方法是什麼?未休年假的工資如何計算?若是沒有休年假,理應獲取的報酬咱們還是應該依法享受的!

年假計算方法是什麼,未休年假的工資如何計算?

一、最新年假計算方法是什麼

年假計算方法: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年假工資計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職工未休年假的工資計算: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2、離職時年假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二、未休年假的工資如何計算

我國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2、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3、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由上述的內容可知,如果勞動者在本年度內有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對於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的天數,用人單位應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

最新年假計算方法是什麼?未休年假的工資如何計算?本站提示,現如今,市面上的中小企業不少,有的企業因為人力資源匱乏也會導致極為繁忙的狀態,這個時候,也就會導致員工無法享受自己的年假方面的福利,但是理應享受到的報酬,咱們還是應該向用人單位索取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邢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