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建築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一些

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
(1)建設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2)承包人可以將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須徵得發包人的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承包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形式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4)分包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
(5)分包只能發生一次,禁止分包單位將其工程再次進行分包;
(6)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建築法》第29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有哪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