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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申請書提交後司法審計流程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的含義

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申請書提交後司法審計流程是什麼

司法審計是案件管轄的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採用審計手段對有關會計事項進行審查。目的在於發現犯罪、證實犯罪和懲辦犯罪,準確公正地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司法審計屬於專項審計。

二、司法審計的流程

司法審計是司法人員在辦理經濟案件時,應用專門技術方法,通過對案件資金運用規律的分析,從會計資料中收集會計證據,證明與資金相關案件事實的訴訟活動。司法會計鑑定是指司法機關為了查明案情,在解決案件中的會計問題時,指派或聘請有會計專業知識的人對會計問題進行判斷和驗證,並作出司法會計鑑定結論的訴訟活動。

(一)司法審計範圍

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的司法會計鑑定的範圍,實踐中,一般在下列情況下提出司法會計鑑定:在偵察過程中,偵察人員對有關會計資料無法解釋;在計算犯罪數額時,需要會計核算原理和方法;偵察人員對有關會計資料證明案件事實的認識有分歧意見;案情複雜,涉及的會計資料眾多;告人提出有正當理由的申請,要求指定進行司法會計鑑定;被告人的辯護人有正當理由的提出進行司法會計鑑定;其他需要司法會計鑑定的事項。

(二)司法審計業務的流程

司法審計是偵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按訴訟的有關規定進行。司法審計的程序是否合法,將直接影響到鑑定結論的證明效力。根據實踐中形成的慣例和刑事訴訟法的精神,司法審計一般要經過審計的指定、進行鑑定和作出鑑定結論三個必要的程序。

(三)審計的指定

審計的指定包括審計的指出、選用司法會審計人、發出審計通知書和送交審計材料等內容。司法人員在決定審計並選擇好司法審計人員後,和聘請的司法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簽定審計通知書,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四)進行審計

司法會計審計人員接受審計任務後,應在指定地點進行審計,不得將審計資料帶出指定地點。司法審計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分析、檢查送檢的會計資料;檢查被告所在單位的會計資料。如果需要從中調取有關的憑證,應由偵察人員進行,而不能由司法審計人員直接調取;司法審計人員還可參加偵察活動中的勘驗檢查,並在勘驗檢查筆錄中註明;詢問被告人。在詢問過程中,應有偵察人員在場,有偵察人員主持進行詢問,司法審計人員不能單獨詢問被告人;要求進行筆記鑑定。對於提供的會計資料有塗改偽造的痕跡,司法審計人員為了明確責任,以利進行正確的判斷,可要求司法人員對憑證等會計資料進行筆跡鑑定;要求司法人員提供新的資料。在鑑定時,發現審計通知書中所列問題僅靠提供的材料不能作出判斷時,可要求偵察人員提供有關的其他資料。

(五)作出審計結論

司法審計人員在進行上述活動後,運用專業知識對案件中的會計問題進行推斷評判,作出司法審計結論,出具司法審計報告。根據分析論證結果,結合委託審計的內容,作出財務事實性結論。結論只能回答事實問題,不能回答法律問題,結論一般包括:財產使用權轉移的事實及金額,財產所有權轉移的事實及金額,財產滅失的事實及金額,經營數額和獲利數額等。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申請書提交後司法審計的流程,現目前,建築工程很容易出現事故,特別是資金鍊一旦斷裂,那麼受損傷就不僅僅是建築施工方,如果要避免建築工程項目出現被司法審計的情形,就必須得將建築工程項目的每一筆賬都清楚的做好,以防止被審計現象的出現。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延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