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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工程質保期合同中質保金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監控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見的,是我們生產生活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屏障。監控的安裝並不是為了侵犯別人的隱私,主要是為了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並且往往監控都能為犯罪提供證據。那麼,關於監控工程質保期合同中質保金申請的流程是什麼呢?

監控工程質保期合同中質保金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關於建築工程質保期的規定

建築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後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築工程作出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 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繫。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佈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並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二、監控工程質保期合同中質保金的申請流程是什麼

1、自質量保修期起計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質量保修及售後服務合同以及雙方簽訂的該項目的合同中約定的保修義務履行時,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相應的違約責任向質量保證金管理部門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質量保證金的通知書交質量保證金管理部門審核後,由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通知合同乙方,並於公司財務部在質量保證金返還時一併報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額。

2、當滿足返還的條件以後,由合同乙方向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提出返還申請書並附下列資料複印件:工程竣工驗收證明、附有合約部現場造價工程師簽字的關於質保金約定的合同當頁、付款申請、質量保證金退還審批表、財務決算單(第二聯原件)以及發票複印件。

3、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在質量保證金退還審批表上籤署返還意見、金額後,交由質量保證金管理部門審核

4、最終確定本次返還金額、返還形式並通知財務部辦理相關返還手續。

如合同未進行明確約定,原則上質量保脩金應於質量保修期滿以後一次性返還。但返還時應扣除以下的款項/費用:

1)根據經審核的扣除質量保證金違約金通知單上明確的扣除款項;

2)保修期內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種款項;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經質量保修期管理部門確定將要支付的款項;

4)因質量缺陷對項目造成的損失的相應賠償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況。

法律依據:

第八條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從實際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應負責維修,並承擔鑑定及維修費用。如承包人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從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中扣除,費用超出保證金額的,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後,不免除對工程的損失賠償責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人負責組織維修,承包人不承擔費用,且發包人不得從保證金中扣除費用。

第十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對返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天內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逾期未返還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天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天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第十二條發包人和承包人對保證金預留、返還以及工程維修質量、費用有爭議的,按承包合同約定的爭議和糾紛解決程序處理。

綜上所述,不同的建築工程類型的質保期限的規定也是不相同的。由於監控工程屬於基礎設施工程,它的保修期應該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監控的保修期可以由承包方與發包方雙方相互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