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與單位簽訂工程合同

與單位簽訂工程合同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兩份合同都放在公司,公司説個人的那份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所以應各自一份,單位以此為藉口保管合同,儘管不符合法律規定,但因雙方存在隸屬關係,所以不好強要,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對方掌握證據説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證明存在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