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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偶再婚孩子怎麼撫養?

一、喪偶再婚孩子怎麼撫養?

喪偶再婚孩子怎麼撫養?

撫養費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繼父母是否享有撫養權

1、繼父母並非必然擁有繼子女的撫養權,也即是説,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並不必然產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只有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他們才產生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一樣的關係。我國立法對如何認定撫養教育關係的成立沒有作具體規定,但通常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認定為撫養教育關係成立:

(一)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父負擔了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繼子女受繼父或繼父的撫養教育;

(二)繼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雖主要由生父或生母負擔,但與繼父或繼父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父對繼子女進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

2、因此,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以婚姻為媒介形成的姻親關係,並不必然享有法律上的子女撫養權。

繼父母只有與繼子女生活在一起,並且承擔了撫養教育義務,繼父母才享有子女撫養權。

三、繼父母子女間存在撫養關係的認定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僅憑生父母再婚這一法律事實,並不必然導致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產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與義務。當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形成了撫養關係,他們之間才能形成法律層面的父母子女關係。根據司法實踐,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可以認定繼父母子女間存在撫養關係:

(一)生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屬未成年人

要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繼子女須屬未成年人。現實生活中,有的繼子女已經成年並可獨立生活,在法律層面上,繼父母對繼子女不再具有撫養義務。即使繼父母在生活上仍對其照料或資助,也不會形成法律意義上的撫養關係。

(二)繼父母承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撫養費用

父母承擔了繼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撫養費用是認定形成撫養關係的關鍵。現實生活中,存在繼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撫養費用由生父母承擔的情況,如果繼父母不負擔繼子女的撫養教育費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認定他們之間存在撫養關係。

(三)撫養事實持續時間足夠長

不論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繼父母承擔了繼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撫養費用,照料、教育和保護繼子女,且持續時間足夠長,並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就應認定存在繼父母子女關係。

綜上所述,喪偶再婚父母雙方還是要正常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至於單位是否會支付一定的撫養費,首先要看對方是因為什麼原因去世的,如果是因公死亡的話,那麼即使離婚了,並不影響用人單位給孩子支付一定的撫卹金的。

標籤:再婚 喪偶 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