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總承包如何管理的?
一、工程總承包如何管理的?
1、相對方要有勞務資質,這是勞務分包的合法前提;
2、注意區分勞務分包和違法分包或工程轉包,勞務分包是合法的,違法分包或工程轉包是違法的;
3、寫明權利義務中,尤其要注意安全生產的權利義務,可以約定勞務分包人自己的施工隊承擔安全責任;
4、這點一定重視一下,如果要勞務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機械設備,一定要以總承包人的名義與勞務分包人分別簽訂委託採購協議、機械設備租賃協議,否則就會出現實為違法分包、轉包的情形,就會導致合同無效。
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施工承包合同包括兩種,分別是總合同與年度合同以及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
總合同與年度合同。施工期在1年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已批准的總工程項目與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或總協議書),然後再根據年度建設計劃簽訂年度合同。
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一個建設項目需由幾個施工單位(或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施工(承包)時,建設單位就全部工程與一個主要施工單位簽訂總合同,總承包人再將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簽訂分承包合同。總承包人就整個工程向發包人負責,分承包人就其所承包工程向總承包人負責。勘察、設計、建築、安裝等工程,也可由幾個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分別簽訂合同。
三、建設工程質量是什麼?
(1)招標階段。建設單位應依法進行招標和發包。不允許肢解發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價競爭。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2)開工準備階段。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取得施工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文件須經審查批准方可使用;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3)施工階段。建設單位應向有關招標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不允許在裝修和使用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4)竣工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①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②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④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簽訂施工合同可以有效的管理工程總承包,建築工程的承包合同,既可以是總合同與年度合同,也可以是總承包合同與分承包合同,不管哪種合同,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能夠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簽訂合同的主體要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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