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不經過配偶同意放棄繼承是合法的嗎?

不經過配偶同意放棄繼承是合法的嗎?

一、不經過配偶同意放棄繼承是合法的嗎?

1、如果一方擁有繼承權,另一方沒有繼承權,那麼有繼承權的一方可以不經過配偶的同意,自行放棄,這是沒有法律責任的。

2、選擇繼承與否是公民的自由,並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

3、如果沒有繼承權的一方,代替有繼承權的一方放棄繼承,一般認為是無效的,繼承權屬於一項與人身權利有關的財產權利,應當由有繼承權的人進行行使。

4、另外,雖然放棄繼承會造成夫妻共同財產的消極減少,但是另一方也不能以此否認放棄繼承權的效力,這也是與公民的正常認知相匹配的。

二、放棄繼承的相關條款?

放棄繼承,又稱“繼承的拋棄”。是繼承人不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是單方法律行為。繼承人有權放棄繼承,繼承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餘後即喪失了繼承權。放棄繼承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後,遺產分割之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方式與接受繼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遺贈中默示也是放棄受遺贈的一種表示方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放棄繼承是無條件的,繼承人不得以轉讓繼承權為條件放棄繼承。被放棄的繼承份額應當在參加繼承的繼承人中分配

如果放棄繼承的人是唯一的繼承人時,則被繼承人的遺產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後,也就不再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如繼承人有監護人,監護人原則上無權放棄被監護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利。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本人承認或有其它證據證明的,一般應認定為有效。放棄繼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一般應當准許,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

綜合上面所説的,繼承權是可以放棄的,而且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在進行放棄的時候最好是簽訂一份放棄的聲明書,不僅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時也可以保障其它繼承者的利益,但對於出入夫妻關係的考慮,在放棄的時候也最好協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