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可以繼承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中國有着漫長的農耕時期,因此土地對於百姓來説是十分重要的,隨着國家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耕地改變用途,人變得越來越多而地卻在減少,因此很多人尤其是村民都對土地承包的權利能否繼承有很多疑問,甚至爭取土地而鬧得家宅不寧的新聞也時有發生,那麼到底土地承包是否能夠繼承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捋一捋其中的關係。
一、土地承包權本質上是物權
首先我們要明白一點就是土地承包的經營權歸屬於物權,而我國《物權法》中有明確説明了土地的承包權並不是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土地所有權是由集體經濟社共有的,所以土地承包的權利不是某個家庭或村民的囊中之物,是不能作為遺產去繼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內能否由其他人繼續經營使用,還需要看以下幾個方面。
二、家庭承包與其他方式承包的不同
1.第一我們要看承包的方式是家庭承包還是其他方式承包。如果是家庭承包的前提下,還要看土地的用途。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規定,如果是土地用途是林地,那麼其繼承人可以再承包期內繼承林地繼續用,因為林地不同於耕地的播種週期短、收益回本每年都可以結算的優勢,林地本身的投資具有投入較大、播種週期長,回本時間也相對漫長等等特點,所以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使用,前提是原來的承包人死亡。
2.但是如果你的土地是耕地或者草地,那麼土地的承包權是不能繼承的。這裏要清楚,家庭承包的形式是以户為計算單位的,一户內的人都可以再承包期內使用這塊土地。
3.例如一家三口,父親母親以及子女繼承這塊土地,那麼當父親死亡時,土地經營權其實是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因為這户人在承包期內還有兩個是享有經營權的,因此母親和兒子/女兒是可以繼續使用的,但當母親和後代都去世後,這個經營權就會失效,而這個後代的女兒或兒子是無權繼承的,村集體經濟社會收回這塊土地。但若果你是以其他方式承包。
4.例如投標投回來的土地,在承包期內如果原承包者死亡,其繼承人是可以繼承承包權的,因為其他形式的承包更接近於“買”或“租”一塊土地作商用,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分”土地。
三、不允許繼承土地承包權的原因
國家不允許土地承包權代代相傳是有原因的。首當其衝的是管理混亂、擾亂村集體經濟社秩序的問題。村裏雖然較城市落後,很多同村結婚的行為,但是也不排除後代子女跟城市人結婚、外省人結婚甚至與外國人結婚的情況出現。那麼此時如果村的土地經營權繼承到這些家庭身上,對於村集體管理五湖四海的人是很不方便的,而且外村的其他人並不算是本村經濟社內的人,不享有分配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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