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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土地情況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調整嗎?

農村承包土地情況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調整嗎?

由於我國是以家庭為單位承辦土地的,所以有這麼一條俗語叫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樣的做法主要是為了保持土地與農民之間的穩定關係,使得農民和土地的關係不會有大的變動。那麼,我國農村承包土地情況究竟如何?農村承包地真的不可以調整嗎?這樣未免絕對了些,據小編了解,有三種情況農村承包地是可以調整的,請讓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第一種情況

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

也就是同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是可以互換地塊的!由於互換地塊的行為是法律是允許的,根據《河北省農村土地承包條例》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無書面互換合同但雙方當事人已經形成互相經營對方承包地兩年以上的事實,除當事人能夠提供不是互換的有效證明或者雙方認可的口頭協議外,按照互換處理。

當然農民朋友們互換地塊的時候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防止以後徵地的時候出現糾紛,萬一徵地的時候只徵了一塊地,到底補償款給誰呢?有了合同就沒有爭議了!

第二種情況,農村有機動地的

農村的機動地是主要是指二輪承包前預留的地,還有全家進城落户後主動退回的承包地等。

機動地可以分配給新生兒或者二輪承包時沒有分地的,原則上是一年一發包。

第三種情況,土地轉讓

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户,由該農户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也就是説,張三把土地轉讓給李四,需要經過村委會同意。並且從此以後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歸李四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轉讓這種形式,會使張三徹底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所以要把承包地轉讓出去的農户必須要有穩定的非農收入,轉讓之前一定要想好啊!

農村土地價值不可小覷,做決定之前一定要慎重!

綜上所述,就是農村承包土地情況中的農村承包地能否調整的情況,也就説有三種情況是可以調整農村承包地的,即第一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第二農村有機動地的;第三就是土地轉讓,大家可以在這三種情況下根據自己的需要來調整農村承包地。當然,如果您有不明白的地方,還可以通過諮詢律師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