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公積金如何分割?
住房公積金是建立在工資關係上的一種福利,住房公積金直接與工資相關聯,是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和職工個人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內的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出台,其中明確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依照該規定,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那麼離婚公積金貸款的房子怎麼分呢,在處理公積金夫妻財產分割時,往往會採取折價補償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折價補償法有幾點:
1、如果雙方都有公積金的
計算出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各自公積金賬户所剩餘的資金總額,通過折抵的方法,由金額高的一方給予金額較低的一方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分得的公積金額度相當;
2、一方擁有公積金的
在只有一方有公積金的情況下,可以直接予以對半分割。通常也是會通過折價款的方式由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向另一方進行支付。此外在分割公積金時,並非一定要採取折價方式,也有過在能夠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下,進行支付這樣的案例。
離婚時,一方或雙方賬户內的住房公積金能不能分割,關鍵需要看時間,需注意:
1.分割的不是住房公積金在離婚時的餘額,而是從結婚日起至離婚日止期間內,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户中的實際數額。
2.若已經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或還貸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住房公積金實際上已經轉化為房屋價值,離婚時可以直接分割房屋。
3.除了已經實際取得的以外,尚未實際取得但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在離婚時也是可以分割的。
生活中,在離婚案件中具體處理住房公積金時,首先應嚴格區分名下公積金款項取得於婚前還是婚後,離婚時能分割的只是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
-
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可以起訴離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婚後對方有嚴重疾病能起訴離婚。如果配偶在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民法典》懷孕被家暴會判離婚嗎
律師解析:懷孕被家暴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按照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
-
辦理離婚須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法律依據:《...
-
法院一般怎樣處理離婚房產糾紛
律師解析:法院對離婚房產糾紛的處理: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配偶參與清償的部分,應當按照債權的性質予以返還;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